凡洛阳市正常缴存职工,在购买商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拆迁安置住房、二手住房、房改房等自住住房时办理提取的,所需提取凭证有效期由原来的1年以内调整为5年以内,
在有效期内可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
原创 | 2023-06-08 02:41:42
凡洛阳市正常缴存职工,在购买商品住房、经济适用住房、拆迁安置住房、二手住房、房改房等自住住房时办理提取的,所需提取凭证有效期由原来的1年以内调整为5年以内,
在有效期内可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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